本報訊 (記者李濤)昨日,省人社廳介紹,為了有效減輕企業負擔,鼓勵企業不裁員、不降低一線職工收入,我省今年允許經認定的困難企業緩繳2014年的基本養老、基本醫療、工傷、失業、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用,緩繳期為一年。緩繳期內,企業可以正常辦理職工退休手續,參保職工正常享受保險待遇。此外,職工繳費年限連續計算,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計徵滯納金。困難企業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:2013年12月底之前,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;企業連續一個季度以上利潤指標同比下降30%以上;今年以來沒有裁員,且承諾年內不裁員、不降低一線職工收入等等。此外,我省將指導困難企業通過與職工個人協商,在繼續保留勞動關係的情況下,鼓勵職工在約定的時期內,到其他缺工領域勞動。約定期滿,勞動者返回原企業工作,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。  (原標題:困難企業今年可緩繳社保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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